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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 邳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浏览次数:51861
共青团邳州市委员会 邳州市希望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
团邳委联发〔2016〕4 号
关于开展2016年 邳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学校团委: 希望工程 “圆梦行动”自实施以来,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具有邳州特色的“圆梦品牌”。为使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更加了解、认可、参与“圆梦行动”,帮助更多家庭贫困、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够圆一个大学梦。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邳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爱携手,筑梦启航 二、指导思想 2016年圆梦行动以寻访爱心故事、励志故事为宣传主线,以社会爱心企业、青年文明号单位、个人、团体机构、媒体携手困难学子,通过结对资助、捐岗助学等项目为工作载体,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活动目标,统一主题,上下联动,拓宽领域,注重运用新媒体深度挖掘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公益内涵,大力倡导助人自助的新型青少年公益理念。 三、活动时间 2016年7月——9月 四、活动安排 1、活动内容 充分发动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团组织,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倡导“微公益”理念,强化活动宣传,运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意义和参与方式,广泛动员各方社会爱心力量共同参与,以结对助学的形式,资助2016年邳州市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 继续利用团属微信和微博公益打造圆梦行动网络众筹平台,不断扩大平台的覆盖范围,点对点加强与全市企业、银行、爱心单位的联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力争众筹活动取得实效。 2、资助标准和对象 2016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孤儿,贫困残疾人、单亲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遇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 (2) 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优良。 (3) 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 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大一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资助范围之内)。 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根据捐方资助金额确定)。 3、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7月20日)。通过微博、微信、QQ、共青团网站、邳州论坛等新媒体宣传,并在邳州电视台、邳州广播电台、邳州日报等传统媒体向社会发出倡议,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意义,根据活动的时间安排,全方位、不间断地跟踪报道活动,吸引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积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突出统一主题做好圆梦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告知参与方式和资助标准,并做好参加人员登记报名等基础工作。 第二阶段:填报申请(7月21日—7月31日)。资助对象的产生采取本人申请制。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以向学校团委,也可以直接到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申请,填写《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第三阶段:审核确认(7月21日至8月14日)。由团市委、市希望工程指导办公室进行收集整理后,将受助名单分类下发到各乡镇团委,由团市委联合各乡镇团委进行申报资格、条件的摸底审查;调查确定名额后在邳州共青团网站、邳州电视台、邳州日报上面进行公示,核对无误后填报正式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申请表。 第四阶段:发放助学金(8月15日—8月31日)。8月中下旬团市委安排结对走访,组织捐助者及各镇团干一起走访慰问,将助学金全部送到受助生手中。 4、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后附感谢信、贫困证明),填好后到所在地居委、村委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2)到高中毕业学校填写评语,并经学校团委盖章后上报到团市委; (3)经团市委审查合格并公示后加盖团委公章,统一上报徐州市希望办; (4)8月中下旬发放助学金,同时要求获得助学金的申请人向捐助人(单位)寄送感谢信。 1、活动内容 动员全市爱心企事业单位为贫困学子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子在爱心岗位上,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大学学费,使得广大贫困学子在获得经济帮助的同时得到励志教育。 2、受助对象 (1)年满18周岁,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 (2)曾受过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的在校大学生。 3、岗位要求 各相关团组织在征集爱心助学岗时要确认用人单位资质,征集的岗位要适合大学生勤工助学,用工行为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受助对象的人身安全。 4、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7月1日—7月20日,各相关团组织向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征集爱心助学岗,选定受助生,于7月22日前上报到团市委。 第二阶段:7月20日—7月23日,各相关团组织负责人组织勤工助学的受助生与提供岗位的企事业进行爱心助学岗的双向对接。 第三阶段:7月23日—8月25日,自愿参加的大学生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勤工助学实践。各相关团组织要指导受助生将勤工助学实践日志、工作体会和相关图片或视频及时发送至团市委邮箱:pzgqt@163.com。 (三)微爱众筹·志愿同行 1、活动内容 为了让受助学子感受到社会关爱的同时,也将爱心奉献给社会,团市委将联合各校团委动员受助学子结对帮扶向日葵读书点,通过志愿服务活动,成长为有担当、友爱奉献的阳光天使。 2、参与人员 申请圆梦行动的贫困高考学子,其他有奉献精神并热心公益的高三毕业生。 3、活动要求与意义 该项爱心志愿活动由团市委联合乡镇团委及各校团委积极动员,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让有爱心的高考学子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的队列中来,给留守儿童带去社会的关心与呵护,同时也培养受助生的社会责任担当和奉献友爱的志愿精神,推动我市公益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任务分解 1、爱心助学目标任务 (1)基金资助。各镇(区、街道)团(工)委要积极募集资金并上交市希望办统一管理、统一资助;市直机关团组织、青年文明号单位可以向邳州市“希望工程专项账户”进行捐赠,由市希望办设立专项基金,并按照规定给审核通过的贫困学生实施资助。(市希望办建设银行账户:32001717536051133141) (2)结对资助。市直各单位团组织、青年文明号单位可以直接结对资助一名或若干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由团市委提供受助生名单,并帮助实现双方结对。 2、爱心助学岗目标任务 (1)各镇(区、街道)团(工)委向本镇区企业征集1个以上爱心助学岗位,选定1名以上勤工助学的受助生,并组织双方实现对接。(建议薪资标准2000元/人) (2)市直各单位团委及青年文明号单位可以提供一个或多个爱心岗位,由团市委提供勤工助学受助生,并组织好对接工作。(建议薪资标准2000元/人) 六、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镇(街道、区)、市直单位、学校团组织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突出统一主题做好圆梦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根据活动的时间安排,全方位、不间断地跟踪报道活动的全过程,吸引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积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尤其是要解读当前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生的关爱,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协助解决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挖掘典型,增强效果。挖掘各类优秀贫困学生典型,联系爱心单位和个人,组织爱心公益资助活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争取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支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倡树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引领社会爱心热潮。 3、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团市委、市希望办在综合申报对象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家庭状况等因素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市希望办联系人: 李萍 杨楠楠 联系电话: 86288712 86288102 共青团邳州市委员会 邳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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